律师解答
网购商品在签收前毁损的风险由卖家或者快递公司负担。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由于快递的原因造成的,则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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