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属于现役军人的,可以去现役军人这一方部队驻地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双方均居住于外国同一国的,可以到居住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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