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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别人的电话号码怎么量刑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14:51:21 浏览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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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售卖别人的电话号码怎么量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售卖别人的电话号码怎么量刑

售卖别人的电话号码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确定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1.利用出售、提供、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实践中,有些行为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或是个人人脉,有些行为人则是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观恶性差异较大。对于为了实施违法犯罪目的而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属于情节严重。

2.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中包括造成公民严重精神损害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公民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应确定为情节严重。当然,并非只有犯罪后果实际发生才构成情节严重,可以结合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或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所面临的风险大小来确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一般而言,产生实际损害的情节重于面临极大风险的情节。

3.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手段恶劣的。有的行为人为了达到出售或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往往会额外实施一些辅助行为;有些行为人则是组织化、规模化或者用恶劣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因而,就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或纠集、雇用多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视为情节严重。

4.利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的。即行为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相关犯罪立案标准综合确定,我们认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可确定为情节严重。

5.其他应当认定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综合考量案件的全部情况,有两个以上情节接近以上标准,或者有一个情节接近以上标准,同时具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也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一般来说,能够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搜索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属于刑法保护的范围。但是,以获取公民隐私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购买、征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当然,公开征集、汇总公民个人犯罪、侵权、违约之诚信状况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此类信息的,是否也属于“非法获取”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相关内容: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对于这个罪名,别说是一般的老百姓了,在以往对于打击犯罪分子的公安而言,也是不太清楚的。归根到底,很少很少会用到这个罪名,即使是在这种大数据、信息横流的时代里。

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这一罪名类似于侵犯隐私,但又有点不一样的地方,可以说是对个人隐私的特别保护。因为,它的范围是十分狭隘的,仅仅包括那种具有数据上意义的信息,不包括个人的空间和身体隐私。当然,如果空间身体隐私被侵害,将会视情节,当作其他犯罪进行处理。那么这些数据信息一般是属于什么样的信息?简单的说,就是可以用来识别个人身份的,还有就是个人的银行卡号、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之类的一具应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侵犯的手段有没有限制呢?当然有,就是必须是通过不法行为获取的,才能算是侵犯,如果对方是合法取得的,自然也就不算了。相信到了这里,大家还会警醒到一点,就是即使对方是合法取得的,但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个人信息放在他那里就是合法的。可以说是正是信息收集人的保管信息能力的问题,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到或者说是获取到。要不然现在的信息倒卖户,又是从哪里得到这么多的信息源呢?难道是一个个去查找的?当然,这里并不是将矛头全部指向信息收集者,只是说现在目前大多数都是如此罢了。

以上就是对个人信息做一个小小的简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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