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吗?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获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的主要构成要件?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实行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编造虚假理由,从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后,以高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将贷款又转贷给第三人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危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要求故意并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典型案例:
2020年1月,赵某因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周转,与王某某约定按照正常民间资金借贷市场行情给付利息。
随后,王某某以其经营的公司名义,从某银行贷得人民币400万元,随后即按照约定于次日将该笔贷款出借给赵某,并先后收取赵某给付的借款利息合计人民币40余万元,除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7万元外,王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
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另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
如何防范高利转贷陷阱?
广大市民及企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规范的申请贷款、使用贷款,并按照与金融机构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如果确实有难以偿还的情况,也应该积极联系金融机构寻求解决的办法,不要盲目自信或者得过且过,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同时,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本质上认清法律规定,从而避免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自觉防范风险,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观念。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一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十二条〔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来源:济南经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