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天津市滨海新区女员工产假时间为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天津市额外奖励产假60天。法定产假期间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奖励产假期间,女职工视为正常出勤,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外省市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适用对本市居民的生育规定。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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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女员工产假时间为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天津市额外奖励产假60天。法定产假期间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奖励产假期间,女职工视为正常出勤,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外省市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适用对本市居民的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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