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业委会主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罢免: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不履行委员职责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不履行委员职责的;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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