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未毕业的学生,属于勤工俭学的,不视为就业,单位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即将毕业的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的,等待学生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单位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学校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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