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刑法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中国刑法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
1、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生产、作业的职工: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则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
2、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尽相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违反的主要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章制度: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所违反的规章制度仅限于有关爆炸性、易燃性、易爆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3、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场合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中: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
在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这一客观特征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才能作出正确的认定。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就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即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三、危险物品肇事罪的量刑依据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运输危险品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构成了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后果严重的话,当事人是需要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但是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是可能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所谓的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导致多人伤亡等行为。
相关内容: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法律上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通常情况下有三种情形,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人员重伤的,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人员死亡的,还有一种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巨大公私财产损失的。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刑事责任,不同于交通行政管理上的责任,也就是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违章行为。首先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在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行为人如果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比如,行为人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正常驾驶机动车辆,行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都不能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行为。其次,在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行为人必须是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的,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是在法律法规上,又规定赔偿制度,如若行为人有能力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例如,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完成一百万的损失,但是行为人有能力赔偿,并赔偿八十万以上就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还有就是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有过失,换句话说就是当事人应当有预见自己的此时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但是由于大意或者疏忽而没能避免,这是一种区分故意与过失,当然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那么就已经构成刑法责任上的故意伤害或者杀人罪,并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