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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14:40:37 浏览7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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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相关法律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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