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互换土地后发生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补偿款由现承包人获得,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应互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原承包人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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