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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09:11:33 浏览9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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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烟台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一般不处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包括红灯、黄灯、绿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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