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成累犯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成累犯
累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累犯不包括过失犯罪。如某犯罪分子前罪是抢劫罪,后罪是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该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累犯和再犯是一样的吗?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前科具有一定的联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因此,累犯以犯罪人有前科为前提。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注意。
罪犯被判刑之后再次犯罪,说明其主观上不思悔改,对社会秩序、法律秩序所持的是公然藐视乃至敌视的消极态度,对正常的社会法律秩序存在破坏践踏的潜在危险性,因此依法需要对其从重处罚。
相关内容:累犯是否可以判管制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叫累犯,累犯主要指犯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结束刑罚后又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又再进行犯罪并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份子。
累犯有两大分类,一类是一般累犯,一类是特别累犯。一般累犯的构成都是在前后刑罚结束后5年内再次故意犯罪,不是故意犯罪的罪犯不能当成累犯,犯的罪还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还没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缓刑期间犯了新罪的,缓刑期满后又再犯罪的,都不能成为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
特别累犯的犯罪性质与一般累犯的犯罪性质有所不同,一般是对国家有危害、参与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特别累犯的构成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因犯罪被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明确规定,但前后的犯罪性质必须要达到危害国家、恐怖活动相关、黑社会组织等层面上。
根据法律规定,对待所有累犯都应被判处重罚,并且不能被判处缓刑和假释。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将累犯和再犯混淆,但这两者的定义有所区别,再犯是指两次或两次以上犯过罪的人,都是前后两次故意犯罪,跟特别累犯一样,再犯的前后犯罪时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再犯里面也可以有特别累犯。
根据上面的描述,我们大致知道了累犯的构成,也知道了累犯其实犯罪性质也是有区分的,既然有犯罪性质不同,那么法院判处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虽然法律要求对待累犯要从重发落,但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因此对累犯的处决,还是要依靠累犯的犯罪性质严重程度来判断。如果累犯的二次犯罪最高刑罚是拘役,那么,还是有可能被判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