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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03:20:44 浏览3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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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故意伤害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依据判决书获得物质赔偿。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二、人身伤害精神损失费最低多少?

人身伤害精神损失费最低多少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三)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四)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五)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出现故意伤害的情况下一般法院是不支持主张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的,但是,如果受害者一方认为对方有必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的,那么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通过到当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要求相应的赔偿的。

相关内容: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是在结婚的时候就发现其中一方患有精神病的话,则此时往往双方无法领取到结婚证。但有些时候可能是结婚正常,但婚后受到一些刺激而导致精神不正常。这个时候配偶可能就有离婚的想法,那我国关于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二、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

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两个程序方面的问题:

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应尽量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应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2、结案方式的问题。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这类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由于婚后一方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这对夫妻生活其实造成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很多人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就萌生了离婚的打算。但此时由于对方意志不清楚,所以也就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至于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也对这方面的内容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从上述内容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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