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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前买房能算共同财产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02:40:12 浏览3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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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领证前买房能算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领证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有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

(2)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若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准确的说,是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更多的一方,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共同生活转为共同财产,甚至婚前买的房子升值部分都与配偶无关。所以,如果你想选择结婚,一定是先做好自身财产的保全。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还可以起诉。

1、如果双方离婚后,发现还有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的时效为3年。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是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也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发现还有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为3年。

3、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又反悔的,那么,则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4、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的时候怎样才能知道对方都有什么财产

离婚时候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财产,可以诉讼离婚要求法院查明。

法院可以查出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从银行卡的流水中可以看出对方的经济往来,从而找出更多的财产信息。

法院可以查明的另一种类型的财产是股票等金融帐户,现行金融市场产品很多,理财、投资、股票债券数不胜数,甚至有买保险来逃避分割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但是实际上,这些带有“投资“、”理财“性质的财产,在离婚时都是可以分的,只是部分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选择了“放弃”分割,法院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不要求调查也不要求分割,那么法院也就不能进行分割。

所以说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财产信息,还是要立足于查询对方的基础支付帐户,通过这些帐户的关联信息分析出更多的财产线索。

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结婚要慎重,而离婚也必须慎之又慎,避免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在处理财产、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问题上,要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向律师和法律人士咨询后,慎重作出决定,争取合理地一次性解决,避免后遗症的发生,否则不仅自己郁闷,还会浪费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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