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或经公告送达仍未出庭的,法院也可缺席审判,对符合离婚情形的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