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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给员工签合同咋能避免赔偿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01:33:08 浏览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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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忘记给员工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的,不用支付双倍工资赔偿;超过一个月补签的,不能避免赔偿,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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