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跟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死亡有赔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跟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死亡有赔偿吗?
跟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死亡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享受抚恤金的情形是什么?
上述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 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人员死亡,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认定为工亡。也就是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当然了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自行需要对于这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
相关内容:没签劳动合同工伤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工伤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被辞退可能需要赔偿双倍薪资、工伤赔偿金等。
1、没签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支付双倍薪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受工伤的职员没签劳动合同单位可能需要赔偿工伤赔偿金。
单位若因没有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故此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二、医疗期满被辞退有补偿吗?
1、医疗期满被辞退不一定有补偿
具体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与职员在医疗期满后是否向单位提出了请假请求、请假理由是否合理等有关。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中,无论是从事原工作事宜,还是从事用人单位新的工作安排,其前提均为劳动者有一个到岗上班的身体条件,如劳动者不具备该条件却要强行到岗上班,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不符,也不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故此若是医疗期到期后职员又向公司提交了病假单,要求继续休病假,且经过核实发现职员不具备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的工作的基本条件,在此情况之下,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则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所谓医疗期是劳动者受伤后依法享有的,停止工作、接受医院治疗的时间周期。
单位不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薪资。单位若因没有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故此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职员受了工伤后,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