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查封车上路一般不会被扣车。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法院查封的机动车是可以上道路行驶。但是,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如果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二条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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