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消费者协会不受理以下方面的投诉问题: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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