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