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监督招标应注意的重点环节是:公证处应指派二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投标前,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并加封;投标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投标人的身份,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检查并记录标书密封情况;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员应封贴投标箱;投标箱开启后,公证员应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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