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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进项和销项有哪些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6 00:11:45 浏览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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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施工单位进项和销项有:分包工程支出、工程物资、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其中,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3%。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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