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开出的发票能作废。当月开出的未认证的发票可以作废,作废之后,原发票相当于尚未开具,当事人可以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跨越的发票或者已经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发票冲回。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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