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发票作废没有时间期限。如果普通发票票面上加盖有限期使用章的,应在允许使用期限内开具和使用,超过期限的视为作废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日期后90天内要认证,否则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