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拿年休假抵病假不合法。年休假是在职员工法定假期,病假是职工因疾病而必须休息治疗的医疗期,不能相互折抵。而且病假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其他。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