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没有公司章程,但是应当有合伙协议。合同应当载明的有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入伙与退伙;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等。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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