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已经中标的项目能作废。废标需要专家进行评审,参考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移交开标评标的所有资料至相关部门,出具废标通知书。招标项目废标后,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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