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是先立案,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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