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招标前公示是在投标活动开始前公布项目招标信息,以便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得少于3日。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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