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营大巴车的报废年限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3:40:56 浏览40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运营大巴车的报废年限如下:1、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2、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应当强制报废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