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判刑要经过的程序为: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侦查,由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审判。判刑经过公安侦查、检察公诉、法院审理,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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