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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办方有权力罚款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3:35:05 浏览3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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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市场开办方没有权力罚款。市场开办方仍然是市场主体,而法律属于行政处罚措施或者刑事处罚措施的一种,只有相关行政机关或者刑事机关才有权力罚款。不过市场主体可以在开办市场时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合同,在违约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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