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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高院告知程序是怎样的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3:16:53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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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治安处罚法高院告知程序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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