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配合巡察工作的6种表现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3:04:33 浏览2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不配合巡察工作的表现如下:1、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2、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3、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4、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五十五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