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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政务处分什么意思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2:42:04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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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免予政务处分概念:公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应当由监察机关或者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给予政务处分,但因为存在可以免予政务处分的情形,监察机关或者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会处分公职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二条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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