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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怎样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2:33:39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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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公职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包庇同案人员的;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三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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