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缺席判决。一般离婚诉讼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出庭,但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相关法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并通过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并通过公告送达。这样一来,更有利于原告的诉讼,而被告本来就对离婚条件不满意,而无故不出庭,自身的权益就更难得到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