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确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进行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原则: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务人恶意逃债可以刑拘吗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可以刑拘吗
债务人存在逃废债行为时,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间个人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债务人有还款的能力,法院判决后也不履行,属于恶意讨债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要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