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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2:23:55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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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4、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的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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