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中的权利是:要求申请人进行相关材料的补充、管理不动产登记簿、在必要时对证明材料进行实地查看,义务是: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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