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撤销: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2、行政行为不适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