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屋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确认持证人享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无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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