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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2:07:58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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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人民警察被停止执行职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对其加强管理和教育;人民警察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离开居住地;对于停止执行职务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决定或者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其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第十二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
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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