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需要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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