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执行局在法院里,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是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刑事判决及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等事务,其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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