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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结案文书是什么意思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2:02:49 浏览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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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执行结案文书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执行案件作出的,确认已执行完毕的文书。执行完毕的情形有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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