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了,处理如下:1、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应当由学校承担对孩子的赔偿责任;2、如果由于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原因导致孩子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也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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