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县里一般有十几个局级部门,包括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物价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协同高效以及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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