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强制执法权,但对违法行为有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机关都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税务、海关等机关才享有。劳动行政部门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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