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警示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警示谈话属于党组织内部的一种措施,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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